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 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19〕23号)、《福建江夏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我校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海峡财经学院审核,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,共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海峡财经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反映。电话:0591-23533791。
海峡财经学院
2022年3月16日
2021-2022 学年第二学期海峡院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