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19〕23号)、《福建江夏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我校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海峡财经学院审核,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9日至3月13日,共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到学院办公室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反映问题,电话:0591-23531617。
海峡财经学院
2023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