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财政部教育部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 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》(闽财规〔2025〕8号)和《福建江夏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我校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海峡财经学院审核,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,共3个工作日。请到学院办公室A1406反映问题,电话:0591-23531655。
海峡财经学院
2026年4月27日